关于2024年丹东市四星级幼儿园评估定级结果的公示
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度幼儿园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经自主申报、县(市)区级初选推荐、材料审查、现场评估和专家评议,拟确定丹东市朝鲜族幼儿园等9所幼儿园为丹东市四星级幼儿园,其中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东帝幼儿园需2025年接受复查。现将评估定级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5日至12月9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信函方式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我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单位)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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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