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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丹东市符合“乡村教师职称倾斜政策”基本条件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2021/11/30 1.1k 阅读 291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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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丹东市符合“乡村教师职称倾斜政策”基本条件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根据《丹东市教育局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丹教〔2021〕80号),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评委会评审等程序,现将“符合乡村教师职称倾斜政策”基本条件评审通过人员予以公示(见附件),待满足聘任条件后由各县(市)区办理聘任手续。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凡对以上人员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丹东市教育局职改办书面反映或面谈,电话2536761。

  附件:2021年丹东市符合“乡村教师职称倾斜政策”基本条件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丹东市教育局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30日

    2021年丹东市符合“乡村教师职称倾斜政策”基本条件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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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