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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2026/03/29 1.5w 阅读 457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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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为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根据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通知》(辽民发〔2024〕18 号)和《关于调整全省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辽民发〔2024〕20号)精神,决定调整丹东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及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标准。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29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传真:0415-2170471;

2.邮件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六纬路28号(邮编:118000),来信请注明《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3.联系人:姜思宇,电话:2170493;

     刘美灵,电话:2170478。




丹东市民政局

2026年3月30日

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