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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民政局关于《丹东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的指导意见》(民发〔2019〕137号)、《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 37276-2018)、及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印发的实施指南等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民监函〔2024〕13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形成了《丹东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4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传真:0415-2179039;
2.邮件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六纬路28号(邮编:118000),来信请注明《丹东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3.联系人:韩学政 电话:0415-2170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