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丹东市民政局关于“锦江和府小区” 地名命名的公告
丹民地名公告 第10号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锦江和府小区地名已经批准,现正式公布。
| 序号 | 标准汉字名称 | 罗马字母拼写 | 地名类别 | 所属政区 | 位置描述 | 批准机关 | 批准时间 | 备注 |
| 1 | 锦江和府小区 | Jǐnjiānghéfǔ Xiǎoqū | 居民点/城镇居民点 | 振兴区纤维街道 | 振兴区白房河东侧、九龙湾小区南侧 | 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4年9月24日 |
丹东市民政局
2024年9月27日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