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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为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通知》(辽民发〔2024〕18 号)精神,决定调整丹东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和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标准。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3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传真:0415-2170471;
2.邮件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六纬路28号(邮编:118000),来信请注明《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3.联系人:姜思宇 电话:0415-2170493。
附件:(征求意见稿)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的通知
丹东市民政局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