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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民政局关于《关于调整完善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3年12月,省民政厅、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印发《关于调整完善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政策的通知》(辽民发〔2023〕35号),对专业范围和申领条件等作出调整。为确保《丹东市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激励实施办法》(丹民发〔2023〕30号)与省级文件保持一致,起草了我市《关于调整完善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23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传真:0415-2179039;
2.邮件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六纬路28号(邮编:118000),来信请注明《关于调整完善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3.联系人:盖晓双 电话:0415-6160606。
附件:关于调整完善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