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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民政局2024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 丹东市政府有关部门2024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 |||||||
| 序号 | 行政执法机关 | 检查对象 | 行政执法检查具体事项 | 行政执法检查法律依据 | 检查方式 | 检查时间及企业数量 | 联合检查部门 |
| 64 | 丹东市民政局 | 经营性公墓 | 1.使用土地情况;2.维护管理费收取及使用情况;3.占地面积和墓碑高度有无超过标准情况;4.祭祀焚烧设施环保达标改造和公墓的绿化覆盖面积情况;5.节地生态安葬墓区建设情况;6.名称、性质、法定代表人、经营项目、用地面积等发生变化是否按规定及时申报变更情况;7.在服务区显著位置公示有效的设立凭证和公墓性质、墓地使用年限、收费标准和依据、服务地域、服务项目、办事流程、服务规范、投诉方式等情况;8.公墓运营单位殡葬档案管理情况;9.公墓年度检查情况。 | 《辽宁省公墓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96号令) 第四条 省、市、县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墓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 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墓运营单位的监督检查。 | 现场调阅审查 | 全年1家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