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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辽政办发〔2023〕6号)精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市政府决定自2023年7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发布,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征求时间
2023年5月31日至6月4日
二、征求方式
(一)信函:请邮寄至丹东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六纬路28号(邮编:118000),来信请注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二)传真:0415-2120471。
特此公告。
附件:《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孤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