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养犬倡议书
文明养犬
广大市民朋友们:
宠物犬是家庭的温暖陪伴者,也是城市生活的一抹亮色。为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让宠物陪伴更温馨、邻里相处更融洽、城市环境更整洁,特向全体市民,特别是养犬人士发出倡议:
遵规守法 依法养犬
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丹东市养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主动为爱犬办理登记、免疫手续,领取犬牌。不饲养禁养的大型犬、烈性犬。善待爱犬,不遗弃、虐待爱犬。
悉心看管 安全养犬
携犬外出时,由成年人全程牵绳看护,避免爱犬惊扰他人。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等特殊群体。
爱护环境 卫生养犬
携犬外出时,随身备好垃圾袋、拾便纸、拾便器等清洁小工具,随手清理爱犬户外粪便,不留污渍、不扰市容,共同守护街巷干净整洁。
尊重体谅 和谐养犬
用心看护爱犬,留意管控爱犬吠叫,避免在清晨、深夜等休息时段扰民,换位思考体恤街坊感受,友善倾听邻里提醒。
做好防护 健康养犬
萌犬相伴,文明相随。让我们以爱心呵护生命,以责任践行文明,做文明养犬人,共同维护安全整洁和谐宜居的美好家园!
丹东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丹东市公安局2026年4月9日
编辑/李新新 校对/戚文
美编/胡迎俊 责任编辑/朱玉辉
编审/李亚默 监制/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