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民政厅《2026年辽宁省社区慈善基金发展实施方案》(辽民慈函〔2026〕47号),为遴选优质社区慈善基金,培育可复制推广的发展模式,经慈善组织自愿申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市级民政部门材料审核及实地评估,形成推荐意见。市民政局按照“有意愿、有基础、有机制、有项目、有监督”的核心原则,综合基础条件、发展潜力、机制建设、项目储备、监督管理等五大维度,对上报的6个丹东市社区慈善基金进行材料审核和实地评估,并量化评分,现将名单和排名公示如下:
1.丹东市慈善总会丹东市振安社区慈善基金(95分)
2.丹东市星火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丹东市兴东街道慈善基金(92分)
3.丹东市晨曦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丹东市盛源社区慈善基金(90分)
4.凤城市慈善总会丹东市凤城市利民社区慈善基金(88分)
5.东港市慈善总会丹东市东港市芙蓉社区慈善基金(87分)
6.宽甸满族自治县慈善总会丹东市宽甸镇公园社区慈善基金(85分)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丹东市民政局反映公示对象在申报、评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反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反馈。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30日。
联系电话:0415-2661150
联系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六纬路28号丹东市民政局行政审批科
丹东市民政局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