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我市441.1万元、2025年度省彩票公益金支持我市2009.9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以及社会公益四个方面。
根据省财政厅、民政厅印发的省级以上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现将2025年中央和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丹东市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社会公益项目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助县(市)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市殡仪馆项目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
2025年度下达补助县(市)区及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项目资金441.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资金290.7万元,全部下拨至各县(市)区和市本级。其中东港市107.48万元、凤城市53.12万元、宽甸县26万元、振安区47.05万元、振兴区34.7万元,元宝区21.34万元,高新区1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维修改造和设备配置和老年人能力评估等。
2.儿童福利类。项目资金86.3万元,全部下拨至各县(市)区及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其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1.7万元、振安区4万元、振兴区5万元、东港市15万元、凤城市35.3万元,宽甸县25.3万元。用于孤儿助学工程和未保中心设施设备采购。
3.残疾人福利类。项目资金64.1万元。全部下拨各县(市)区。其中东港市34.9万元、凤城市3.72万元、宽甸县0.93万元、振安1.36万元、振兴区17.04万元,元宝区6.15万元。主要是用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和相关培训。
(二)省彩票公益金
2025年度下达补助县(市)区及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项目资金2009.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老年人福利类1624.09万元。具体项目是:
(1)公办院维修改造项目200万元。全部下拨振安区。其中振安区200万元,用于支持振安区同兴镇敬老院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服务功能提质增效。聚焦同兴镇敬老院安全设施、居住环境、配套设施、功能科室短板弱项进行全面完善优化,切实提升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与服务能力。
(2)农村常年病人托管补助项目21.24万元。全部下拨至各县(市)区。其中东港市1.98万元、凤城市7.2万元、宽甸县12.06万元。主要为农村特困、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失能、半失能慢性病患者,提供集中居住、生活照料、基础医疗、康复护理和安全管护等一体化服务。有效减轻了困难家庭照护负担,解放家庭劳动力,防范因病致贫返贫。
(3)适老化改造项目168万元。全部下拨至各县(市)区。其中东港市32万元、凤城市60万元、宽甸县76万元,用于支持全市84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全面提升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提高居家养老质量。
(4)探访关爱居家上门服务项目226.26万元。全部下拨至各县(市)区。其中凤城市60.49万元、宽甸县48.43万元、振兴区67.07万元、振安区20.99万元、元宝区29.28万元。主要用于做好困难与高龄老人探访关爱相关工作,保障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落地,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照护陪护、精神慰藉及各类助老便民服务等。
(5)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项目400万元。全部下拨至各县(市)区。其中东港市400万元,用于支持东港市作为丹东地区唯一入选试点,有针对性地解决试点地区阻碍老年人在养老服务方面面临的实际困难,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促进全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广大农村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6)运营补贴项目425.63万元。全部下拨至各县(市)区。其中东港市87.84万元、凤城市70.16万元、宽甸县54.64万元,振安区63.27万元、振兴区78.9万元、元宝区50.45万元、高新区20.37万元。用于发放我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旨在持续加大扶持力度,丰富优质养老服务供给,重点保障机构日常运转、服务开展和设施管护,夯实服务保障基础,推动机构稳定运营。
(7)养老机构责任保险项目40万元。用于我市完成养老机构床位保险费补贴的支付。通过实施该项目,强化了养老机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减少养老机构因服务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住养纠纷,在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养老服务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8)入职奖补项目4万元。用于2024年凤城市社会福利院黄秋实入职奖补发放。通过实施该项目,进一步全方位吸引、培养、用好、留住人才, 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9)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补助项目138.96万元。全部下拨至各县(市)区。其中东港市35.49万元、凤城市36万元、宽甸县29.49万元,振安区11.49万元、振兴区15万元、元宝区8.49万元、高新区3万元。用于支持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含创建补助、奖励性补助。
2.儿童福利类241.01万元。具体项目是:
(1)孤儿事无儿童助学项目94.3万元。全部下拨至各县(市)区。其中东港市20.2万元、凤城市21.8 万元、宽甸县23.7万元,振安区1万元,振兴区1.6万元,元宝区8.2万元,市民政事务中心3.4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未满18周岁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项目。
(2)孤儿医疗康复项目2.8925万元。全部下拨至各县(市)区。其中东港市0.675万元、凤城市0.75万元、宽甸县0.0375万元,振安区0.1125万元,振兴区0.53万元,元宝区0.5625万元,市民政事务中心0.225万元,要用于支持孤儿医疗康复项目。
(3)儿童关爱服务项目111.5685万元。全部下拨至各县(市)区。其中东港市20.215万元、凤城市29.766万元、宽甸县28.79元,振安区14.75万元,元宝区18.0475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儿童关爱服务项目。
(4)儿童督导员培训项目32.249万元。全部下拨至各县(市)区。其中东港市7.11万元、凤城市7.084万元、宽甸县5.87万元,振安区2.83万元,振兴区2.47万元,元宝区1.51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儿童督导员培训项目。
3.社会公益类44.8万元,全部下拨至市本殡仪馆。主要用于开展海葬活动。为逝者提供海葬服务和发放补贴,达到丧者满意。
4.社会救助类100万元,全部下拨至各县(市)区。其中市本级40万元,宽甸县60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就医陪护服务和困难群众居家上门服务。
二、市民政局本级2025年省以上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中央和省彩票公益金支持丹东市民政局本级项目共3个,资金84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养老机构责任保险40万元。由养老服务科实施。用于我市完成养老机构床位保险费补贴的支付。通过实施该项目,强化了养老机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减少养老机构因服务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住养纠纷,在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养老服务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项目联系人:闫晴 联系电话:0415-2170470
2.入职奖补项目4万元。由养老服务科实施。用于2024年凤城市社会福利院黄秋实入职奖补发放。通过实施该项目,进一步全方位吸引、培养、用好、留住人才, 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项目联系人: 盖晓双 联系电话:0415-6160606
3.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项目40万元。由社会救助科实施。主要用途是开展就医陪护服务,重点为困病(精神类、传染类疾病除外)住院治疗无近亲属照料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提供住院期间的照料。此举将有效缓解困难家庭的照护压力,切实提升受助者的就医体验与生活质量,传递社会温情,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
项目联系人:郭继业,联系电话:2170492
、
丹东市民政局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