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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部分工伤认定结论公示

2026/06/08 2.8k 阅读 172 点赞

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为体现工伤认定情况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刘世茂等42人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为202668日至2026615日,公示期内,对认定结论有异议或发现舞弊现象,请向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咨询电话:0415-3105711,举报电话:0415-3192760,基金监督电话:0415-3192759

通信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6

邮政编码:118000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68

序号姓名受伤时间单位名称认定结论
1刘世茂2026.2.23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不予视同工伤
2张永杰2025.1.10辽宁省瑞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不予视同工伤
3刘丹2025.11.18丹东市振安区张怀东道路货物运输队予以认定工伤
4鲍冠儒2026.4.7丹东市公安局(辅警)交通管理支队予以认定工伤
5王帅2026.3.23丹东市消防救援支队予以认定工伤
6孟蝶2026.4.16丹东市乐群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7颜平2026.4.1辽宁大有芯峻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8王越2026.4.8丹东市元宝区金山镇人民政府予以认定工伤
9张瑜2026.4.8辽宁厚德劳动事务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10姜海洋2026.3.31辽宁京邦达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11高军2026.4.17辽宁厚德劳动事务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12邢强2026.4.25哈曼(中国)科技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13赵志宏2025.5.14丹东东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14曲天骄2026.4.2丹东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予以认定工伤
15刘英春2026.4.1丹东市第六人民医院予以认定工伤
16崔敬荷2026.4.8辽宁大森实业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17张伟杰2026.3.28辽宁五一八内燃机配件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18李毅2025.11.6辽宁五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19田晓东2024.5.8丹东市振安区路路通水泥管厂予以认定工伤
20孙颖欣2026.1.19丹东大东线圈工程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21孙志伟2026.1.4辽宁五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22刘爱民2026.1.10辽宁五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23马文革2026.1.7辽宁省瑞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24孙世江2026.4.10丹东汇金铸造材料厂予以认定工伤
25刘丽颍2026.2.11辽宁昱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26范玉涛2026.2.27辽宁五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27董宇峰2026.3.13辽宁五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28郭晓平2026.3.24辽宁五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29周立军2026.3.20辽宁桐安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30李桂莲2026.1.12振兴区向东石锅拌饭小吃店予以认定工伤
31黄宝鑫2026.3.16辽宁厚德劳动事务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32彭长健2026.3.4辽宁京邦达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33殷延婷2026.3.16丹东市中心医院予以认定工伤
34朱思佳2026.3.20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丹东分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35杨杨2026.3.18丹东鸿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36王健2026.3.6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丹东供电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37李小明2026.3.12丹东大信制钉制针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38宋庆国2026.3.13大连润泰港口服务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39于焕清2026.3.4东港市丹京海味食品加工厂予以认定工伤
40李茂益2026.4.16丹东薇蜜医疗美容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41董永博2025.11.19大连博成劳动服务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42邓永庆2025.4.23辽宁五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予以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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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