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农业生态产业协会等2家社会团体,因会员数量不符合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人数,无法做出注销决议,且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完整清算材料,难以完成注销登记,所以无法进行一般注销程序,按照《辽宁省社会组织注销办法(试行)》第十五条之规定,经单位法人承诺和业务主管单位批准,现执行简易注销程序,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3月17日
附:执行简易注销程序的社会团体名单
丹东市民政局
2026年2月26日
附
| 执行简易注销程序的社会团体名单 | ||
| 序号 | 社会团体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1 | 丹东市农业生态产业协会 | 51210600MJ3193329B |
| 2 | 丹东市纪检监察学会 | 51210600507651099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