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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调整低保对象分类救助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5/12/01 9.0k 阅读 272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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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调整低保对象分类救助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津贴补贴申领工作规定的通知》(辽民保函〔2025〕46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调整低保对象分类救助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8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传真:0415-2170471;

2.邮件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六纬路28号(邮编:118000),来信请注明《关于进一步调整低保对象分类救助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3.联系人:王志颖,电话:2170477。

附件:关于进一步调整低保对象分类救助范围通知(征求意见稿)




丹东市民政局

2025年122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