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辽财指社〔2021〕753号)、《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辽财指社〔2022〕410号),2022年度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我市653万元,省财政厅《关于核拨2022年彩票公益金的通知》(辽财指社〔2022〕254号)、《关于核拨2022年彩票公益金的通知》(辽财指社〔2022〕809号)、《关于下达2022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补助资金的通知》(辽财指社〔2022〕218号),《关于核拨2022年彩票公益金的通知》(辽财指社〔2022〕333号)2022年度省彩票公益金支持我市1531.2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以及社会公益四个方面。
按照《彩票管理条例》《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和省厅有关制度要求,现将2022年中央和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丹东市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社会公益项目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助县(市)区及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项目情况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
2022年度下达补助县(市)区及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项目资金65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资金426.9万元,全部下拨至各县(市)区。其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18万元、东港市25.1万元、凤城市29.4万元、宽甸县154.4万元用于公办养老机构基础设施提升。
2.儿童福利类。项目资金53万元,全部下拨至各县(市)区及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其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1万元、凤城市1万元,用于孤儿明天计划;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3万元、东港市2万元、凤城市6.4万元、宽甸县0.4万元、振兴区2.4万元、振安区6.8万元用于孤儿助学;凤城市30万元用于支持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设备配置。
3.养老机构责任保险,项目资金35.1万元。全部下拨至市本级。用于2023年我市完成对143所养老机构6669张床位保险费补贴的支付。
4.残疾人福利类。项目资金173.1万元,全部下拨各县(市)区。其中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试点资金73.1万分配如下:东港市大东街道向阳社区分配16.26万元,东港十字街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分站分配8.12万,孤山镇精神障碍康复分站分配8.12万,东港精神病医院康复服务分站分配8.12万,凤城市凤凰城办事处绸厂社区慧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分配8.12万元,振兴区临江街道东升社区分配8.12万元,宽甸县石湖沟乡老道排村委会分配8.12万元,元宝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试点分配8.12万元。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分配康复设备采购100万元,用于市福利院康复设备的采购。
(二)省彩票公益金
2022年度下达补助县(市)区市及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及项目资金1531.2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农村特困供养机构维修改造资金120万元。全部下拨至各县(市)区。其中东港市35万元用于东港市孤山中心敬老院、凤城市35万元用于凤城市通远堡中心敬老院、宽甸县50万元用于宽甸县毛甸子中心敬老院、宽甸县双山子中心敬老院。
2.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托管补助资金39.3万元。全部下拨至各县(市)区。其中东港市0.9万元、凤城市17.2万元、宽甸县7.6万元、振安区13.6万元。
3.社工站试点建设地区奖补资金117万元,下拨县区105.3万元,市本级11.7万元。其中,东港市民政部门社工站建设奖补资金48.6万元。用于2023年计划外聘社工专家辅导社工个案、小组、社区活动,以及开展社工专业督导服务2次;对驻站社工开展专业社工培训1次;设计特色服务项目指导社工站实施以及为社工站点服务活动提供经费支持。凤城市民政部门社工站建设奖补资金58.7万元,用于2023年组织凤城社工参加社会工作者考前培训和针对专业力量薄弱和社工能力不足的业务培训;设计服务方案并选择优秀社工站点下沉社区开展社区活动或个案服务,外聘专家辅导开展小组活动;围绕社工日宣传主题活动展开民政社工站建设宣传推广,大力支持社工站点以及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宣传活动,制作横幅、印刷宣传手册、其他宣传品等。
4.儿童福利类。项目资金19.6万元,全部下拨至各县(市)区及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其中凤城市2万元,用于孤儿明天计划;东港市2.8万元、凤城市4.8万元、宽甸县8.4万元、振兴区0.4万元、元宝区1.2万元用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
5.运营补贴。项目资金335万元。全部下拨至各县(市)区。其中东港市80.3万元,凤城市64.9万元,宽甸县35.5万元,振兴区65.1万元,振安区47.9万元,元宝区41.3万元,用于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发放。
6.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补助资金。项目资金370.5万元,下拨至各县(市)区361万元,市本级9.5万元。其中振安区100万元,元宝区120万元用于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振兴区48.4万元,元宝区3.8万元,东港市17.2万元,凤城市57.5万元,宽甸县14.1万元用于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7.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项目资金430万元。资助我市13个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其中城市社区项目4个,每个40万元,农村社区项目9个,每个30万元,资金下达后市财政局及时将资金全部下拨至各县(市)区财政局,所有项目已于2022年底全部建完。2023年因省福彩资金收入不足,省财政厅在全省范围内对2022年城乡社区建设项目资金进行削减,我市削减了宽甸县古楼子乡古楼子村建设项目资金30万元(因其政府采购手续不全)。其余400万元,除宽甸县石湖沟乡上长阴子村建设项目(已建完)30万元因宽甸县财政资金紧张未支付外,其余370万元都已支付。
8.社会公益类。项目资金64.7万元,全部下拨至各县(市)区及市殡仪馆。其中丹东市殡仪馆分配16.7万元,东港市殡仪馆分配12万元、凤城市殡仪馆分配12万元、凤城市通远堡殡仪馆分配12万元、宽甸满族自治县殡仪馆分配12万元,均用于购置遗体接运车辆、冷藏柜、火化机、骨灰存放柜等服务设备支出。
二、市民政局本级项目使用情况
2022年度省彩票公益金支持丹东市民政局项目共4个,资金56.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养老机构责任保险35.1万元。由养老服务科实施,2023度我市完成对143所养老机构6669张床位保险费补贴的支付。通过实施该项目,强化了养老机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减少养老机构因服务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住养纠纷,在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养老服务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项目联系人:赵玉卓,联系电话:(0415)2179039。
2.社工站试点建设地区奖补资金11.7万元,用于2023年围绕社工日宣传主题,积极开展社工日宣传、召开社工站建设工作会议、聘请专业老师开展社会工作专业督导服务活动。推进社会工作深度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充分展示社会工作者良好形象和社工站服务成效,进一步提升社会工作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
项目联系人:魏新宇,联系电话:(0415)2170478
3.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补助资金9.5万元,用于2022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验收。通过聘请第三方对适老化改造家庭设施验收,保障了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质量。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
项目联系人:杨朔,联系电话:(0415)2170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