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的背景、目的与意义
2004年,我国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全面启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自2006年以来,国务院共公布了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公布了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现正在进行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审。我市共公布了十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2011年,全国人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14年,辽宁省人大颁布了《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近几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
为贯彻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充分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我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为文旅发展注入更多的非遗资源,丹东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开展了第十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选工作,拟订了《第十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由市政府审核批准、公布。
二、第十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各县(市)区及有关单位共申报了32个非遗项目。经专家组评审,评选出20个项目列入第十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20个项目按类别分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2项,传统美术4项,传统技艺11项,传统医药2项、传统音乐1项。从种类项目数量上比较,传统技艺类项目入选数量最多。近几年来,中央高度重视传统工艺振兴。经国务院同意批准,文旅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制定了《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建立了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列入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的项目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中的传统技艺类项目。文旅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乡村振兴局等十部门印发了《关于推动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的通知》。因此,在评选第十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时,对传统技艺类项目予以了适度倾斜。
三、下步工作计划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以公布第十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为契机,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总体方针,补短板,抓重点,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加强非遗传承设施建设,加强非遗宣传推广普及,对非遗项目进行分类保护与利用,推进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为全市文体旅产业发展注入活力。
文件解读单位:丹东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文件解读人:朱姣明
解读人办公电话:0415-2134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