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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港大东港区沿海公用航道保护范围

2025/12/01 2.1k 阅读 291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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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港大东港区沿海公用航道保护范围


  为加强沿海公用航道管理,保障沿海公用航道安全畅通,发挥沿海公用航道在交通运输中的重要作用,根据《航道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定》(JTS124-2019)相关规定,结合我市沿海公用航道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划定丹东港大东港区沿海公用航道保护范围,现将保护范围尺度表公布如下:

  航道保护范围尺度表

名称规划通航代表船型航道两侧保护范围宽度(m)备注
庙沟航道(沿海段)7万吨级散货船690北侧以江海分界线为界;东侧以内部控制线为界。
大东港主航道
上航道10万吨级散货船

750东侧以内部控制线为界;西侧与进港航道连接处为半径750m的扇形区域。
中航道
10万吨级散货船750东侧以内部控制线为界;西侧与进港航道连接处为半径750m的扇形区域。
下航道20万吨级散货船940东侧以内部控制线为界。
外航道20万吨级散货船1560航道端部保护范围为1725m。


  航道保护范围内限制和禁止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有关要求执行。

 


 丹东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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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