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任务
全省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二、整改目标
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达到国家要求。
三、整改措施
(一)坚持资金与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匹配,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支持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二)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到2023年,全省新增完成138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3%以上,完成88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到2025年,全省新增完成230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完成已排查出的116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
(三)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短板。2021年年底前,摸清县域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底数,根据设施服务年限谋划补短板,列出年度建设项目计划;2022年年底前,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2023年年底前,项目全部开工建设;2024年年底前,项目基本竣工运行;2025年年底前,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
(四)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到2022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到2025年年底,基本完成保护区勘界立标和环境整治任务。
(五)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实现村庄清洁制度化、常态化管理。2021年至2024年,全省每年创建美丽宜居村1000个;到2025年年底,累计创建美丽宜居村5000个以上。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截至2025年年底,丹东市已累计下达资金13.7亿元,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创新体制机制,推广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
(二)加强农村环境整治。截至2025年年底,累计完成287个行政村环境整治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3%。全省116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涉及丹东市仅有1条,现已完成整治。
(三)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短板。一是提升生活垃圾收运能力。各地区对本辖区农村生活垃圾现有设施进行普查,建立台账,拟制并落实建设计划。截至2025年年底,东港市、凤城市、宽甸县已建立完整的垃圾收运系统,丹东市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同时,2025年新增6036个垃圾桶、298辆收集车、6辆转运车,用于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能力。二是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各地区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建设。截至2025年年底,丹东市、东港市、凤城市已分别建成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宽甸县建成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
(四)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2020—2022年期间累计完成农村饮水维修养护工程785处,申请维修养护资金2368万元。2023-2025年期间,累计争取到维修养护资金2882.5万元,维修饮水工程435处,有效保障了农村居民饮水安全。2021年,我市共48个(东港12个、凤城16个、宽甸20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于2021年12月获得批复。截至2025年年底,48个水源保护区均设有宣传牌、界碑界桩、隔离设施。通过水源保护区划分,明确保护区范围及边界,有效的对周边污染源治理,达到从源头保护水源的目的,使水源地饮用水水质得到保持和改善,保证居民的饮水安全。
(五)丹东市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实现村庄清洁制度化、常态化管理。积极创建省级美丽宜居村,坚持规划引领,优先编制“多规合一”村庄规划,持续完善乡村基础设施,着力打造宜居宜业环境,并积极申报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奖补资金,扎实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十四五”期间,全市共创建省级美丽宜居村379个,占全地区行政村的57%,其中2021年创建58个,2022年创建76个,2023年创建82个,2024年创建82个,2025年创建81个,全市和美乡村建设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丹东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