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任务
辽宁省内大多数工厂化、池塘养殖场无尾水治理设施,尾水经池塘自然沉淀后直排海域,影响海水水质。
二、整改目标
实现养殖尾水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整改措施
(一)针对海水工厂化养殖,按照《辽宁省海水养殖尾水控制标准》,开展养殖尾水集中治理。2021年年底,组织沿海各市开展海水工厂化养殖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制定达标排放治理工作方案。2022起,组织开展养殖尾水集中治理,逐步推进达标排放,2023年和2024年达标排放率分别达到70%和80%。2025年年底前未实现达标排放的依法依规予以关停。
(二)针对海水池塘养殖,推进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开展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水产养殖用药减量、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水产种业质量提升“五大行动”,加快转变水产养殖方式。2021年年底前,沿海各市完成本地区“五大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并组织实施,进一步推动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
(三)强化海水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质量安全监测,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经排查,丹东市目前无工厂化养殖场,海水养殖主要有季节性育苗场(58家)和池塘养殖场(438家)。2022年以来,持续对在产育苗场开展抽测工作,累计抽测64次,发现超标问题11次,达标率82.8%,并依据抽测结果指导相关育苗场开展治理工作,相关问题已完成整改。2023年起,持续对池塘养殖排口开展监测工作,累计监测405次,发现超标问题6次,达标率98.5%,相关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推广绿色健康养殖模式。按年度印发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方案》,持续开展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水产养殖用药减量、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水产种业质量提升“五大行动”,针对海水池塘养殖,推广海水池塘多营养层级立体生态养殖面积9万亩,覆盖全市海水池塘养殖面积90%以上。针对海水育苗场,参照海水工厂化养殖尾水治理要求,强化政策宣传、技术指导,引导企业建设尾水治理设施。同时,组织东港市争取并实施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现已完成一期项目建设内容,支持东港市五四农场、兴隆农场、黄土坎农场、海洋红农场等4个地区所属改造标准化海水池塘,并推动7个海水工厂化育苗场新建设尾水处理设施。
(三)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按年度印发实施《丹东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打击水产养殖违法违规行为。全覆盖普查登记水产苗种场,通过组织开展普查登记,严厉打击违规用药行为,从源头上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强化水产苗种、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每年抽检合格率均在98%以上。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丹东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25日